法语女名转写用字
Transcription des prénoms féminins
西方语言个人名往往区分性别,男女两性有各自的习惯用名(如 Paul、Pierre等为男子名,Louise、Simone 等为女子名),根据个人名常常就可以判断出名字主人的性别。在将女子名转写成汉语时,我们同样须作适当女性化处理,选用可以体现女性特征的用字。女子名选字须注意以下几点(注:以下均指女子名标准译名,不含 Céline Dion 作“席琳”这类特殊译法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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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姓氏不作女性化处理。姓氏既用于男性也用于女性,法语中本无变化,故不宜一名多译,不替换为女性用字(如 Simone de Beauvoir 译作“波伏瓦”,不作“波伏娃”)。但习惯译名除外(如 Simone Weil 译作“薇依”,Coco Chanel 译作“香奈儿”)。
- “洛”“莱”“萨”等字并无对应女性用名,“罗—萝”“雷—蕾”“沙—莎”字对不用于以上情形的替换。“卢”不替换为“露”。(例如,Mélissa 作“梅莉萨”而非“梅莉莎”,Lilou 作“莉卢”而非“莉露”。)
- 注意法语女子名用字和英语用字的区别。英语译名字对为“萨/沙—莎”“瓦/法—娃”,法语译名字对为“沙—莎”,而“萨”“瓦”“法”无变化。(注:“瓦—娃”字对虽见于译音表,但《手册》《辞典》中除 Eva 埃娃等极少数女子名外均未使用“娃”字,本站据此将这一字对剔除。)
- 部分女子名虽然未使用译音表中专用于女子译名的字,但或者因为读者熟悉(如 Sophie 索菲、Laure 洛尔),或者因为有些字本身两性通用、男性特征不强(如 Clara 克拉拉),仍然可以让读者意识到是女子名,此时不必再特意换字。
- 名字部分的女性化须注意力度。若某个女子名有几处可用女性用字,通常仅替换一处。具体做法是,由后至前进行判断(这与法语个人名通常在词尾区分性别的特点是相合的),若末字可替换则更改末字,否则替换次末字,以此类推。以下是若干实例(注:下表中“示例”仅作提示用,具体字母与字母组合请见法汉译音表):
如上表所示,法语女名转写用字通常采“由后至前”“仅替换一处”的做法(例如,“罗丝”不作“萝丝”,“莱娅”不作“蕾雅”,“纳塔莉”不作“娜塔莉”),习惯译法除外(例如,Natacha 作“娜塔莎”,Thérèse 作“泰蕾兹”)。须特别指出的是,如女子译名首二字可能出现“马里”时,一律替换作“玛丽”(例如,Marie 作“玛丽”,Marine 作“玛丽娜”,Marion 作“玛丽昂”,Marianne 作“玛丽安娜”)。
必须承认,限于汉法两种语言差异,现有法语女名转写方案不能完整保留源语的性别信息,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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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男女两性成对出现的个人名,有些找不到合适的女名用字,只能不分性别统一处理(如 Michel – Michelle 米歇尔,Noémi – Noémie 诺埃米,André – Andrée 安德烈,Raphaël – Raphaëlle 拉斐尔)。
- 不成对出现的女子名,有些找不到合适的女名用字,为免“以形害音”,只能付之阙如(如 Blanche 布朗什,Ambre 安布尔,Salomé 萨洛梅,Cassandre 卡桑德尔)。
归根结底,个人名转写女性化处理的目的是让译名更加贴近源语(体现源语能够体现的性别信息),但如果确实无法换用体现女性特征的名字,则不必强求,毕竟就让译名贴近源语的视角而言,发音相近比体现性别信息更加重要。